谁来为小区内电子监控系统买单
谁来为小区内电子监控系统买单
随着近年来维稳防控工作标准提高,为了保障业主在小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业主利益,每个小区都要安装电子监控系统。新建的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购买安装,但已建成的小区电子监控系统的购买安装、改造升级等费用究竟由谁来负责,已成为物业纠纷发生的一项重要根源。
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修订后,在物业服务价格构成中“秩序维护费”内容上增加了“安防设施的网络服务费”,明确“物业交付后新增设的安防设施、监控设备等器材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,应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”。小区内的电子监控系统是共用设备设施,属于业主共有,最终受益的也是业主。如果不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,则由全体业主均摊。
此规定明确了小区内安防设施、监控设备更新、改造费用性质来源和承担主体,如此一来,也解除了老旧小区监控系统老化,存有死角,清晰度不够,检测维修不及时等带来的安全隐患,让小区的安全最大程度的得以保障。
来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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