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间滥用远光灯将被抓拍处罚 仙游县启用电子眼智能系统
莆田网讯 昨日,笔者从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,全县交通安全百日会战中,该大队启用电子眼监控抓拍智能系统,去年12月上中旬抓拍查处了不按规定夜间滥用远光灯行为120余起。
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,会使对向驾驶员、骑车人、行人视觉瞬间致盲,最短也要持续2秒的时间,而很多事故就在这2秒之间发生。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,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谨慎使用远光灯,一旦滥用远光灯将被“电子眼”抓拍并被处罚。
据介绍,该智能系统以采集4张照片和一段视频作为证据,抓拍分析车辆运行情况及相向车道会车情况等,综合判定该车是否违法使用远光灯。一旦滥用远光灯,将被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记录,并对滥用远光灯车辆作出扣1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目前,分布于该县主要路段的374个“电子眼”抓拍系统已全面启用,全天候自动监控抓拍违法车辆。
“市民在夜间行车时,正确使用远光灯作闪烁信号,警示前车和对面来车,或者为了看清前方路况短暂开启,就不会被抓拍、处罚。”该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桂明表示,正确使用远光灯分为两种情况:一是夜间在没有路灯、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、高速公路行驶时,可以使用远光灯。二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进行示意,如夜间超车时,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,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或者鸣喇叭;夜间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当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示意。